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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2008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

  1、结合实际,确定我市重点产品和重点整治区域。家具:顺德、南海、禅城区;玩具:南海、禅城区; 服装:禅城、南海、顺德区; 油漆涂料:顺德、三水区; 仿真饰品:南海区。

  2、在对家用电器等10类重点产品普查建档的基础上,至10月底,对第一批五类重点整治产品(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100%摸清底数、全覆盖建档,备案的企业标准100%复审,属于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100%取证,2008年2月20日后新获证的玩具、涂料产品100%监督抽查一次。

  3、严格发证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坚持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确保监管关口前移。

  4、加大监督抽查频次,严格抽查后处理,完善抽查结果科学分析评价体系,提高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彻底改变“重发证、轻监管”的倾向。

  5、全面建立质量巡查制度和可追溯体系。建立巡查制度,及时掌握产品质量情况,实施动态监管。建立索证索票、进货登记、巡查记录、检验记录、产品流向记录等,完善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八)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牵头)

  1、实行商品全申报监管机制。将生产涉及人身健康安全商品的出口企业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建立质量档案,掌握生产经营状况,加强日常监管;全面推广应用进出口商品全申报管理电子系统,将通过本地口岸的所有进出口商品纳入检验检疫监管范围;进一步加大关系安全、卫生、健康、环保的进出口产品抽查力度,扩大抽查范围,提高抽查比率,增加抽查内容,坚决防止有问题的商品进出口。

  2、大力推广应用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电子化模式。按照全过程监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管链条,对出口产品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监督管理。加大电子标签技术的推广应用步伐,稳步推进电子耳标、电子标识和电子铅封等3种电子标签在出口敏感和重点商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中的应用。

  3、进一步强化对出口食品、农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对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原料基地进行集中清查整顿,确保出口食品企业和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管理漏洞和质量控制隐患,规范企业生产管理及安全卫生质量控制。根据清查情况,坚决淘汰一批生产条件差、管理水平低、质控能力弱的出口食品企业,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全面实施出口食品全过程电子监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切实把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确保出口食品的安全卫生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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