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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六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六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8〕39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中央驻滇有关单位,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

  《第十六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总体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第十六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总体工作方案

  一、名称

  第十六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第十六届昆交会)。

  二、时间

  2008年6月6日至10日。

  三、地点

  昆明国际会展中心。

  四、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抓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加快推进、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不断发展的历史性机遇,按照信息化、专业化、商业化、国际化要求,充分发挥联办、协办各方优势,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办会质量和水平,把第十六届昆交会办成服务全国,服务东南亚和南亚,进出口与内外贸相结合的区域性国际商务平台。

  五、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成都市人民政府。

  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

  协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香港贸发局、香港中华总商会、澳门中华总商会、泰国中华总商会、马来西亚中国经济贸易总商会、越南国家工商会、东盟工商会、老挝国家工商会、缅甸工商联合会、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南亚联盟工商会、印度工业联合会、印度中小企业协会、印度电子产业协会、印度-中国工商商会、孟加拉出口促进局、孟加拉达卡工商会、斯里兰卡工商联合会、斯中商会、斯中商协会和阿富汗国际商会。

  六、组织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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