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推进标准化建设。加强从原料到最终产品各环节的全过程质量监督和控制,提高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标准技术水平,建立和完善以农产品为主体的质量标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为重点,完善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标准体系。鼓励生物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各类认证,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十八)构建市场营销体系。充分发挥有形市场对产业的拉动作用,引导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在生物资源产品主产地、集散地、省际边界地区兴建一批专业批发市场,形成以大型批发市场为节点,以中小型市场和城乡集贸市场为基础,多层次、多形式的有形市场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在大中城市建立展销、批发和配送中心,发展连锁经营、直供直销、代理配送、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构建新型网络营销体系,推进电子商务,搞好省生物资源开发信息网络平台和“数字乡村”工程的互联互通,使现有生物资源信息网络覆盖省、州、县、乡四级及生物企业、合作组织、交易市场,发挥市场开拓、企业宣传和产品信息发布等服务功能,推进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的有机结合。
(十九)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以名牌产品带动产业发展,积极培育名、优、新、特产品,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增强产业竞争力。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称号,被列为国家外贸出口重点支持的生物企业,省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著名商标和省名牌产品称号的生物企业,由企业所在州、市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奖励。鼓励生物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发挥行业协会的主体作用,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报、管理和实施工作,造就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公共品牌。力争到2010年,在生物产业领域培育10个以上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300个以上云南省著名商标。
(二十)强化生物科技创新。依托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重点龙头企业加快建设一批生物产业公共技术研发平台或重点实验室,组织联合攻关,重点攻克生物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重大技术和共性技术。在抓好省内和国内重大生物科技成果转化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的专利技术、科技成果,扶持创建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发展一批生物资源开发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营造鼓励技术创新的环境,调动生物技术研发、管理人才的积极性,培养、引进国内外生物技术方面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具有实力的龙头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联合研发等形式,加快技术创新步伐,构筑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创新机制,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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