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会议纪要的通知
(赣府厅字〔2008〕38号 2008年2月26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建立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建立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会议纪要
根据省委苏荣书记的批示精神,2008年2月22日,省长吴新雄主持会议,专题研究建立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有关问题。会议传达学习了苏荣书记重要批示,就建立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战略定位、目标任务、建设范围、主要措施进行了讨论研究,常务副省长凌成兴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徐毅、张桃生,省政府办公厅助理巡视员陈石俊,省发改委主任姚木根,省经贸委主任涂勤华,省环保局局长许苏卉、副局长陈荣,省水利厅厅长孙晓山,省林业厅厅长刘礼祖,省农业厅厅长毛惠忠,省科技厅厅长王海、副厅长王晓鸿,省财政厅厅长胡幼桃,省建设厅厅长陈俊卿,省社科院院长傅修延,省社联副主席汪玉奇参加了会议。吴省长就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名称、目标任务、建设范围、重大措施、组织领导发表了具体意见,并作了总体部署。现将有关情况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为,建立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加强鄱阳湖保护治理和环鄱阳湖经济开发是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作出的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落实温家宝总理关于“保护鄱阳湖的生态环境,使鄱阳湖永远成为‘一湖清水’”重要批示的实际行动,是优化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城乡统筹、造福子孙后代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江西长远发展和科学崛起的重大战略举措。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团结协作,扎实推进。
二、会议提出了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建设范围、战略定位和主要目标的构想。
1.建设范围:以鄱阳湖为核心,以环鄱阳湖城市圈为依托,强化三带,构建四区,构筑高层次的生态经济圈。“三带”,即生态保护带、生态恢复带和生态控制带;“四区”即按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划分为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
2.战略定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鄱阳湖为核心,以环鄱阳湖城市圈为依托,保护生态、发展经济,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把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成为生态优良、经济发达、城乡协调、生活富裕、生态文明与经济文明高度统一,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经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