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关注热点,攻克难点,把建议、提案所提问题认真解决、落实好,起到以点带面、以重点带全局的效果,推动政府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对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要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和省政协的要求,组织精干力量认真研究办理,切实加大力度,务求取得实效。同时,应结合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部门重点工作,在对建议、提案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把事关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点、难点问题,经科学筛选列为本单位的办理重点,下大力气认真研究解决,着力在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效能。将续办续复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地开展跟踪问效,定期检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和落实情况,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办理结果,切实变“一次性办理”为“跟踪问效式办理”。
附件: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反映的主要问题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反映的主要问题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和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紧紧围绕构建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等中心工作,关注民生,了解民情,反映民意,认真负责地提出了1297件建议和提案。其中,工交经济方面有471件,占总数的36.3%;农林水利方面有189件,占总数的14.6%;教科文卫方面有292件,占总数的22.5%;财贸金融方面有107件,占总数的8.2%;政法综合方面有238件,占总数的18.4%。经分析归类,现将建议、提案反映的主要问题综述如下:
一、工交经济方面
(一)加大“兴边富民工程”实施力度,将一些具体项目纳入“兴边富民工程”予以扶持。争取国家在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中将云南列为特殊类型地区实行特殊区域政策。重视对“金沙江下游经济圈”的研究和开发。
(二)加快国际大通道建设,立项建设或者改造国道、省道、县乡公路,架设桥梁,新建或改建铁路、机场。转变公路建设融资方式,治理超限运输问题,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经费标准。搬迁、撤销收费站点,收费公路到期应停止收费。对采血、送血车辆免收通行费和养路费。
(三)发展县域经济,培养壮大民营企业、中小企业、龙头企业,解决非公经济行业准入问题。发挥中心城市在非公经济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改善投资环境。实施“新一轮工业企业倍增行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生物产业、自主创新装备制造业,加快资源型区域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实现战略调整。
(四)有序发展替代能源产业,建立淘汰落后生产设备退出保障等长效机制,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加快工业园区和重化工基地建设与发展,建立滇西输油、输气及化工基地。对云南特产品牌予以明确化、标准化。促进新型墙体材料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