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基本原则。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规划编制工作,要坚持需求导向原则,以社会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坚持统筹发展原则,结合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实行成片或成街坊开发,合理调配住房结构和布局;坚持突出保障原则,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重点,逐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坚持服务全局原则,服从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宏观调控大局,保持房地产业与当地经济社会和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各类住房需求特别是当地居民合理的自住住房需求;五是坚持与相关规划协调原则,搞好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衔接。

  三、精心组织、科学编制,保证住房建设规划与年度计划的科学性

  (一)健全机制,加强协作。编制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编制工作模式,由市、县政府依据部门职责分工,明确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牵头和参与部门,将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政府考核,建立规划实施的分级负责制,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牵头部门应当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周密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参与部门的协同配合,认真、精心做好具体的组织编制和实施工作。编制过程中,应当注意发挥科研院所、专业调查咨询机构等单位的作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以便完善规划内容,增强规划的科学性。

  (二)深入调查,合理确定住房建设发展目标。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前,房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普查或抽样调查方式对当地城市居民住房现状情况进行调查,详细了解现状城市住宅的保有量、成套情况、套均面积、空间分布、建设年代、建筑质量、产权状况、居住配套设施状况(包括生活服务设施和交通设施)、户均人口、户籍家庭数、流动人口居住情况、居民收入、居住需求意愿等住房建设发展现状有关信息,作为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编制的主要基础资料和预测各类住房建设目标的重要依据。编制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应当根据住房调查资料,结合当地资源与环境等约束条件、人口变化趋势、旧住宅改造、城市拆迁、市场需求和政策因素等,科学预测住房需求结构、居住用地空间布局、设施配套、住宅建筑面积、套数、住宅类型等住房建设发展目标。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