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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抗震救灾期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抗震救灾期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
(2008年5月21日 川价电发〔2008〕38号)


各市、州物价局:
  5·12汶川大地震以来,我省各地立即启动紧急预案,积极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和抗灾自救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措施有力,效果较好。为了进一步搞好抗震救灾期间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省局要求各地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对抗震救灾有关商品和物资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
  二、及时总结抗震救灾前期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并将前一阶段的检查安排、检查工作、检查成果、典型案例报告省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三、各地抗震救灾期间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和查处的典型案例,从本月22日起,重灾区(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阿坝)每天16时前报告省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周一至周五传真电话:028-86523277,周六、周日传真电话:028-86522633;非重灾地区每周一上午10时前报上周情况,传真电话:028-86523277。分局综合科电子邮箱:yangxb428@gg.com、wqzhi_520@163.com。

  附件:
  抗震救灾期间价格监督检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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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 派出检查组数 │  检查人次  │ 检查企业和店铺数 │  处理安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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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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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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