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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健康快车重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卫生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健康快车”重庆行动方案的实施,主要负责技术培训、筛查病人,协助做好“健康快车”后勤保障工作。
  (二)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健康快车”重庆行动病员筛查、运送病人、部门协调、接待等经费补助。
  (三)残联部门负责做好病员筛查的组织动员和筛查病人情况上报工作。
  (四)民政部门负责做好我市“健康快车”手术病人在永川手术时的组织、运送及食宿安排等工作。
  (五)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健康快车”在渝期间宣传发动、新闻报道工作。
  (六)电力部门负责做好“健康快车”在渝永川站停靠期间的用电供给工作。
  (七)公安部门负责做好“健康快车”停靠永川站和在渝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环保部门负责做好“健康快车”在永川站停靠期间的污物处理工作。
  (九)铁路部门负责做好“健康快车”来渝和在永川站停靠的相关工作。
  (十)有任务的区县(自治县)负责做好病人筛查工作,由本区县(自治县)财政适当补助,解决贫困病人到永川站手术的食宿、交通、病人陪护等费用。同时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精心组织,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确保“健康快车”安全、顺利运作。
  三、各小组工作职责
  (一)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以新闻媒体为依托,积极宣传,及时报道“健康快车”重庆行动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防盲办公室和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医院眼科要设立咨询电话,为群众答疑解难。
  (二)医疗技术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协调市残联负责患者筛选和术前准备工作。一是手术名额分配。手术患者必须是贫困人口,主要安排在永川区周边10个区县。其中:永川区200名、荣昌县200名、璧山县100名、江津区100名、铜梁县100名、潼南县100名、合川区100名、大足县100名、北碚区50名、机动50名。二是病人筛选。由有任务的区县(自治县)卫生部门负责,对乡镇报送的白内障患者进行眼科、内科全面检查,并填写登记表。对初筛符合标准的入选患者造册登记,经区县(自治县)卫生局、残联联合审查后,按分配名额1:3的比例上报市卫生局。有关眼科专家组成复筛小组,分别到有任务的区县(自治县)进行术前复筛,有关区县(自治县)卫生局、残联、民政局根据市复筛小组的筛查结果,核准贫困及手术条件,拟定手术病人名单,报送市卫生局。三是术前准备。2008年9月上旬,迎接“健康快车”抵达永川区火车站,市卫生局将区县(自治县)复筛合格患者,分期分批安排送往永川区人民医院住院和进行术前检查,并为每位手术病人建立手术档案,分批送往“健康快车”进行复明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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