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移动信息化工程建设的通知
(渝办发〔2008〕15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原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重庆市人民政府签署的《关于共建统筹城乡信息化试验区和发展信息产业的合作协议》和重庆市人民政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签署的《关于发挥移动通信优势推动统筹城乡信息化试验区建设的合作备忘录》精神,提升我市信息化总体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快推进我市移动信息化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314”总体部署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及统筹城乡信息化试验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大力提高政府、企业和社会的信息化水平,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新农村建设相融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重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通过实施自然村“村村通电话”工程、农村信息服务平台和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国家移动电子商务示范区建设工程和机器到机器通信(M2M)应用工程等移动信息化工程,有效夯实通信基础,整合信息资源,发挥移动通信优势,构建覆盖城乡的移动信息化发展格局,大力提升我市移动信息化水平和城市竞争力。
(一)实施自然村“村村通电话”工程。2008年完成4225个自然村、2009年完成2230个自然村通移动电话工作,为我市在2009年底全面实现自然村“村村通电话”奠定坚实基础,使我市农村通信发展水平在中西部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二)实施农村信息服务平台和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在渝建设中国移动农村信息网全国中心营运服务平台,确保到2009年实现信息发布、信息搜索、务工求职、供求买卖、电子商务、政务办公、远程教育等多种信息服务功能,使该平台成为全国农业中央数据库之一和全国重要农业门户网站。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村信息化建设,打造全国农村信息化建设示范区,确保到2010年我市90%以上的乡镇、70%以上的行政村、30%以上的农民能够方便地使用移动农村信息化服务,全市70%的农业龙头企业、50%以上的主要涉农企业实现管理信息化、生产信息化、交易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