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农业产业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2008〕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阳市农业产业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阜阳市农业产业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皖发〔2008〕6号精神,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开始用5年时间,在全市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提升行动。根据《安徽省农业产业化“532”提升行动发展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做大做强农副产品加工业为目标,充分利用农产品资源优势,坚持新型工业化理念,着力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强力推进规模基地建设,大幅度提高农产品加工能力,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
到2012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实现产值180亿元;培育年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1家,5亿元以上的5家,1亿元以上的20家,5000万元以上的30家;认证无公害农产品80个以上、绿色食品60个以上,创省级名牌农产品25个以上,“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名牌农产品”1个以上;主要农产品加工率由目前的30%左右提高到50%以上,主要农产品深加工比例由18%提高到35%以上;建立10个龙头企业为核心的农业产业集群。重点打造界首、太和农副产品加工业走廊,形成一批农产品加工基地和工业园区,培育壮大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发展重点
(一)大力培育加工型龙头企业
1.粮食加工。重点发展小麦、稻米、薯类等大宗农产品加工,到2012年,实现粮食加工产值6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