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审批动态清理机制,规范行政审批主体和运行程序,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开展行政审批清理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促进行政审批便民、公开和高效运行。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编办会同市有关部门办理)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十)继续贯彻实施《
安徽省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加强共性问题研究,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会同市行政执法局办理)
(十一)继续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探索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有关部门办理)
五、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十二)认真贯彻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加大行政复议制度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对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提高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发挥行政复议在强化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和工作保障。(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财政局办理)
六、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
(十三) 加大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的执行力度。认真履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审查和处理职责。(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各县、区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办理)
(十四)选聘新一届市政府法律顾问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市政府法制办办理)
七、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十五)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意识和能力。(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和各县、区政府办理)
(十六)加强公务员通用法律知识及专门法律知识培训,重点做好
突发事件应对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培训工作,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府办公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