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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十一五”茶叶加工业发展的意见

  4.适当发展茉莉花茶。我国的花茶主产地区在广西、四川等省,花茶的优势不在云南。所以花茶产品只能结合市场情况,适当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

  加快全市茶叶产业发展,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理顺管理体制。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茶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茶叶产业发展办公室在农业局,由市农业局负责全市茶叶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基地建设;牵头协调茶叶生产加工、市场营销、科技推广、人才培训及茶叶产业政策的贯彻实施。各县区也相应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茶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茶叶产业发展工作。同时,积极引导成立茶叶协会,协调茶叶产业发展。

  (二)建立扶持资金,加大茶叶产业的扶持

  市政府每年从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扶持茶叶产业发展,各县区应根据发展实际,建立茶叶专项扶持资金。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引导茶园基础设施建设、良种推广、高产优质茶叶生产基地建设、初精制加工企业改造,茶叶科技推广、龙头企业培植和茶叶产业化建设。同时,把主产区茶园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市水利化建设规划,安排资金,加大以小型水利工程和配套灌溉设施为主的茶园基础设施建设。市级各项扶持资金,要重点向茶叶加工业和茶叶基础产业倾斜,同时多渠道向上争取扶持资金,投入茶叶产业,积极鼓励茶叶加工龙头企业对茶叶基地建设进行反哺。

  (三)巩固提升种植业,打牢原料基地

  茶叶种植是茶叶加工业发展的基础,只有种植业水平的不断提高,茶叶加工业才有发展的源头和希望。我市茶园大部分属上世纪60-70年代发展起来的,基础差、产量低。要按“三个一批”的要求,实行区域化布局,良种化种植,规模化发展。加快对10万亩低产茶园的改造提升,改造后单产达60公斤以上,同时加快优质茶基地建设,力争用5年的时间建设优质茶叶基地20万亩,发展绿色有机茶园5万亩,无性系良种茶园5万亩,使全市无性良种茶达到15万亩。

  (四)制定茶叶加工业准入政策,严格控制茶叶加工业企业的膨胀

  为防止茶叶精制加工企业,特别是普洱茶加工企业过度膨胀,造成竞争无序,抬高价格,抢夺原料,扰乱茶叶产业发展的局面,必须用政策来控制茶叶加工业的发展。一是初制加工企业,年加工能力要在150吨以上;二是精制加工企业年生产能力须在500吨以上,并符合全市茶叶产业布局规划,具备食品卫生生产等条件,推行清洁生产的加工企业才能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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