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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全市烤烟生产的意见


  2.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08年烟叶收购价格的有关政策,收购价款要一次兑现。根据市场对烟叶原料的需求,对青黄一、青黄二、上微二、上微三、下微二共5个等级的烟叶不予收购,在与烟农签订生产合同时一并明确。

  3.切实加大投入,促进烟叶生产发展。一是市烟草公司要认真落实8300万元生产投入资金,其中:4600万元用于生产过程中的物资补贴、专业化服务及现代烟草农业试点建设;3700万元用于部分替代烟叶、红大优质烟叶生产补贴,部分替代烟叶每亩补贴260元、红大烟叶每亩补贴300元(含每亩20元风险金)。二是市烟草公司要认真落实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建设烟水配套工程13932件,投入资金7700万元;新建卧式密集烤房1100座,每座补助3万元,其中:隆阳区130座,施甸县200座,腾冲县320座,昌宁县200座,龙陵县250座。同时,市烟草公司要结合实际,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研究政策措施,在推进密集烤房建设条件有限的部分区域,继续实施智能化小烤房改造工作。为确保2008年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完成,市级财政安排200万元,隆阳、施甸、腾冲、昌宁四县区财政各安排60万元,龙陵县财政安排30万元。市、县区安排的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烟水工程项目、卧式密集烤房等基础设施建设。

  4.积极开展现代烟草农业建设试点工作。为扎实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积极探索发展规模化种植、建设专业化服务体系、提高烟农综合效益的路子,市烟草公司要按照国家局、省局(公司)关于加快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的工作要求,每县区安排1个试点,结合全市新农村建设,科学规划,整村推进,积极开展现代烟草农业建设试点工作。各县区要支持配合好现代烟草农业建设试点工作。

  5.各县区政府要继续对烤烟生产重点乡(镇)特别是任务完成得好的乡(镇)在预算考核、考评、奖励、财政包干比例等有关政策上给予一定的倾斜和扶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支持重点烟乡的干部和广大烟农不断提高烤烟生产种植水平,做大做强烤烟支柱产业,实现烤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6.全面推行“预检预定等级到户,收购站点复验定级”的工作模式,建立健全责任考核机制,实行分片包户、预检到级,统一预检工作流程和预检签封等办法,不断完善封闭式密码验级和烟叶预检约时按部位收购办法,切实提高烟叶收购质量、等级合格率和管理水平。

  7.稳步扩大优质烟生产项目工作。根据国家局、工业企业对优质烟叶生产的要求,各县区要加大部分替代烟叶、红花大金元品种种植等项目的工作力度,部分替代烟叶项目要按国家局的计划下达落实,红大烟叶生产力争达20万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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