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认真制定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科学分解职能、明确岗位职责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实施“四项制度”的具体方案和细则,将“四项制度”的内容具体化,将“四项制度”的实施措施细化。实施方案或细则包括:实施“四项制度”应达到的目标;对社会和群众具体承诺的事项及内容;首问责任制的具体设计和安排;具体工作业务限时办结的规定;实施“四项制度”的具体部署和保障措施等。各县区、各部门要将实施“四项制度”的方案、细则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同时报市监察局、市人事局。
(二)积极开展培训,实行全员学习。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是贯彻实施“四项制度”的主体,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四项制度”的内容和精髓,增强贯彻实施“四项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各级人事部门要认真制定“四项制度”学习培训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培训活动,力争使培训率达到100%;各级行政学校要把“四项制度”列入领导干部培训计划,进行重点讲解和培训;各级行政机关要集中一定时间,组织全体公务员学习“四项制度”,使行政机关公务员人人熟知“四项制度”、人人遵守“四项制度”、人人自觉执行“四项制度”。
(三)把握工作重点,稳步深入推进。“四项制度”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解决问题的侧重点不同。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解决的是强化行政责任人依法行政、恪尽职守、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问题,服务承诺制解决的是政府诚信问题,首问责任制解决的是办事责任问题,限时办结制解决的是工作效率问题。各级行政机关要正确认识“四项制度”的本质要求及相互间的内在联系,根据机关实际情况,确定工作重点,克服薄弱环节,确保贯彻实施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以服务承诺制为抓手,逐步深入,推动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落实。
(四)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推行“四项制度”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丰富和发展“四项制度”,进一步提高“四项制度”的科学性和生命力。市人民政府将在适当的时机召开贯彻实施“四项制度”总结会议,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推动贯彻实施“四项制度”工作向纵深发展。
(五)扩大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行政机关要结合贯彻实施的工作进程,加强宣传推行“四项制度”的目的和意义;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把贯彻实施“四项制度”的方案以及职能职责、服务承诺事项向社会予以公告,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机制,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四项制度”,了解机关职能,了解办事政策、条件、程序、权限和时限,强化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对贯彻实施“四项制度”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