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新发展理念,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创新发展理念,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切实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着力抓好电力、煤化工、有色、冶金等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抓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制定和实施用循环经济改造传统企业和工业聚集区(园区) 的方案,启动市级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支持一批重点循环经济项目建设。
(四)、加大节能投入力度,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各级财政要切实加大对节能的投入力度,引导企业和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向节能降耗。以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为重点,做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工作进度,积极争取国家(际)资金支持。设立市级节能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节能技术示范项目、节能监察与监测、节能宣传培训和表彰奖励等。要用好用足节能技改项目国家财政奖励的政策,围绕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等重点节能工程,选择一批节能效果显著的重点技改项目申报国家财政节能奖励资金。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节能技改项目前期工作,做到实施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引导和支持我市重点耗能企业加快技术进步节能,为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打好坚实的基础。
(五)加快节能技术研发推广,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节能技术研发工作,围绕我市节能工作需求,重点研究开发节能降耗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支持企业开发一批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快节能先进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规范有关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申报、审核、公告程序,继续组织推荐、公布适于在我市推广应用的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通过举办展览会、推广会等形式,推广一批量大面广、节能效果显著的技术和产品。培育和发展我市节能技术市场,鼓励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融资担保机制。各级财政要加大对节能技术研发的投入,对节能效果显著的技术和产品要从政策和资金上重点给予支持,采取补贴奖励等方式鼓励应用节能技术和产品。
(六)、加强重点行业和企业管理,全面推进节能降耗。
深入开展“521”节能降耗工程,进一步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能耗指标与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标活动;督促和指导省、市重点监控企业完成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工作,落实节能措施,加强对年耗标煤5000吨及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的监督检查,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构,依法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配备能源计量器具,把各种能源资源消耗指标细化到车间、班组和重点耗能设备。同时,要进一步推进建筑、交通运输、商业和民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节能工作。建筑行业以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为重点,认真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积极推动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交通运输行业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优化交通运输方式,以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老旧车辆为重点,推广使用节能型汽车;商业和民用领域要大力推广应用高效照明产品和空调节能技术,引导合理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在农村继续加快户用沼气工程建设,积极调整农村能源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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