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五月中旬,省劳动保障厅制发农民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各地通过劳动保障网、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发布,指导农民工正确使用,依法维权。
3、五月下旬,省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办公室召开工作协调会,研究拟制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和《江苏省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推动全省以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规范农民工劳动合同的协商、签订。
4、五月下旬,商请省建设部门、总工会等组成联合检查小组,重点检查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职工名册记录、劳动用工备案和使用劳动计酬手册等情况。继续推广劳动计酬手册制度,指导农民工妥善保管,并与劳动合同配套使用。
5、全省各级劳动监察机构结合“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年”活动,围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职工名册制度、劳动用工情况等,以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等为重点,开展一次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做到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6、各地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全面实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涉及农民工的确认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件,凡是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及时立案,依法快立、快调、快审、快结,构筑劳动合同争议快速处理的绿色通道。
三、工作要求
1、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抓好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各地要把握当前贯彻实施《
劳动合同法》的有利时机,将开展“春暖行动”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作为农民工维权的首要环节,与“春风行动”结合起来,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和社区结合起来,与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和各类企业劳动合同充分覆盖方案结合起来,迅速行动,抓紧实施,务求成效。
2、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国家和省的要求,扎扎实实地推进春暖行动。各地要充分发挥劳动工资、法制宣传、监察执法、争议仲裁、以及农民工办等各条线的工作优势,细化目标进度,制定行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抽调专门力量,强化部门联动,落实推进措施,对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进行有针对的指导帮助、有力度的检查督促,为农民工办实事,解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