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树利(市综治办)
谢朝碧(市财政局)
王时明(市教育局)
高荣光(市文化局)
赵 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何 鹏(团市委)
陈永红(市妇联)
赵桂兰(市总工会)
吴忠胜(六盘水银监分局)
梁 建(钟山区人民政府)
唐 平(市工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商局,唐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各县、特区、区,各经济开发区特别是钟山区、水城县、钟山经济开发区要根据本地工作实际,2008年4月底前在市中心城区、县城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示范单位。其中:钟山区8个、钟山经济开发区14个、六枝特区6个、盘县6个、水城县2个、红果经济开发区2个。通过示范单位的带头作用,推动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最终在全市范围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建立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包括在社区(村)建立对传销严密监控和及时预警的信息反馈机制,在社区(村)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的联动机制,在社区(村)建立职责明确和责任追究的责任机制。要充分发挥居民(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工商所、派出所、司法所和物业管理中心的作用,及时发现传销活动情况,彻底清除我市的传销活动,在我市创建一批无传销社区(村),最终实现我市无传销的目标。
四、具体措施
(一)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以派发“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建立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群管制度,要将派出所、工商所、乡(镇、街道)、社区(村)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进行公布,并随时保持通讯畅通,便于群众及时快速反映日常生活中发现的传销活动,基层组织能迅速掌握辖区内传销活动动态,力争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打击传销信息机制。各社区(村)要建立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工商部门要建立传销和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黑名单,公安部门要建立违规房屋出租业主黑名单,办事处要建立社区(村)内出租屋、常住人员、外来人员基本信息台帐,使社区(村)内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通过建立“信息平台”,让执法部门及时掌握有效线索,迅速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抓捕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