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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2.深化交通安全整治。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的各项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超载超限,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重点抓好县乡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整顿营运秩序,规范“承包”、“挂牌”等经营方式,大力整顿路面行车秩序,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定线、定点、定人”的监管责任制,严查无牌无证行驶、农用车、拖拉机违章载客和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车行为;加大对运输车辆的源头管理,严格执行经营运输的“三关、一监督”; 严把驾驶员培训关、考试关、发证关;切实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道路交通安全的预防和监控;深化客运企业整顿,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继续整顿水上交通安全,依法取缔非法渡口和非法船舶载客,加强对重点渡口和险要航段的安全监管,强化汛期水运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改装和制造船泊等违法行为;积极开展铁路运输道口安全整治;加强危化运输企业及车辆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和预案制定。
  3.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依法取缔关闭各类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推进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工作,逐渐减少非煤矿山数量,整合露天开采非煤矿山资源,规范开采秩序,坚决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法规明确禁止开采的露天采石场。强力推行井下机械通风和采石场中深孔爆破技术,加强尾矿库(坝)的安全监管。
  4.深化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及烟花爆竹的安全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开展以查证照、查“三违”、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预案为主要内容的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危险化学品综合信息库和危化应急队伍机构,整顿危化运输企业及车辆,整顿和规范民爆器材经营秩序,建立民爆器材登记制度。加快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技术改造,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严格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制度。严厉打击超量储存、非法生产、储存、运输和经销行为。
  5.深化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的整治。加大对非法经营和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单位、场所、加油站、网吧、歌舞厅和其他易燃易爆场所的整治力度。加强学校、幼儿园、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狠抓重大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发生。大型聚会和活动必须制订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当地安监部门批准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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