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08-2012年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08〕5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2008-2012年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海南省2008-2012年重点
民生项目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民生事务是本届省委、省政府确保的重点工作,是财政保障的重要领域。重视民生问题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育、科技、文体、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保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切实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使老百姓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让老百姓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为避免民生项目安排单项措施多、统筹规划少;临时性安排多、长效机制少的弊端,实现民生项目发展系统性、长期性和规范性,确保新增财力主要部分向民生事务倾斜,通过年年推进,努力使全省民生项目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拟编制《海南省2008-2012年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为做好该规划的编制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海南代表团审议会上提出的“海南作为最大特区,更多地关注民生,可比其他省份超前一些。通过规划,年年推进,可以在经济总量相对总体水平达不到先进水平情况下,公共服务先达到先进水平,让全省800多万老百姓提前普遍受益水平高于全国的速度和水平”的要求,按照省第五次党代会部署,通过五年规划,集中财力,建立为民生服务的长效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全省人民过上相对富裕又安全稳定的生活,将海南岛建成绿色之岛、开放之岛、繁荣之岛、文明之岛、和谐之岛。
二、重点范围
重点民生项目是指五年内能使全省人民广泛受益、人民最急需解决的利益问题。主要包括教育工程、促进就业与再就业工程、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工程、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工程、社会保障工程、生态与环境保护工程、经济适用房建设与廉租房保障工程、惠农和支农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八大重点民生项目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