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供适用的报表类型供纳税人下载。纳税人可通过登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站(WWW.gdltax.gov.cn)下载中心或网报系统下载适用的财务报表模版。
(四)纳税人网上报送财务报表。实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登陆网上办税系统可对已编制的报表进行上传,在上传财务报表时,系统将实时作如下校验:1.报送期限的连贯性校验。2.以前报送的报表数据正确性校验。3.报表正确性校验。4.报表信息完整性校验。5.报表EXCEL表内逻辑正确性校验。系统将对校验结果进行提示。
(五)纳税人网上财务报表查询。包括已上传的财务报表(前台报送与网上报送)、报表错误情况查询、报表核定信息查询和报表打印、导出(任何时期报送的财务报表)。
四、推广应用工作目标及部署
(一)一期功能上线时间安排:2008年3月18日。
(二)一期功能推广的主要对象:符合系统设定报送范围的已使用省局统一开发的网上办税系统的纳税人。各地应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上线对象。
对直接上门申报和尚未切换到省局统一开发的网上办税系统的纳税人,各地应通知纳税人填写《财务会计制度(准则)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并在核心系统进行登记,提供适用的报表类型电子表格给纳税人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待二期补录模块上线再导入核心系统。
(三)电子报表报送起始日期:考虑到二期核心部分的补录往年度数据的功能模块尚未实现,电子报表报送期间统一为2008年1月(报表所属时期),往年度数据的补录另行通知。
(四)做好纳税人的宣传和引导工作。省局根据业务需求文档和系统功能实现,编制了《大集中系统财务会计报表电子数据采集管理模块操作指引》(附件4)和《纳税人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电子数据操作手册》(附件5)。各地应及时通知纳税人填报相关文书并做好相应的培训工作,确保纳税人按期上传财务会计报表。
(五)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建立有效的应急机制。各地征管、信息、纳服和税政部门要分工合作,确保推广的顺利开展;要建立有效的应急机制;要向外公开纳税咨询热线,提供操作指引和辅导。
各地在推行财务报表电子采集过程中遇到疑问或其他情况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省局和大集中项目组。
附件(略)。
二OO八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