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通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通知
(衡政发〔2008〕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衡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阳市人民政府
二00八年四月一日

衡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3. 新闻发布应急响应分级
  3.1 I级
  3.2 II级
  3.3 Ⅲ级
  3.4 IV级
  4. 新闻发布应急响应
  4.1 I、II级应急响应
  4.2 新闻发布工作要求
  4.3 记者采访管理工作
  4.4 主动引导境外舆论
  4.5 Ⅲ级以下应急响应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工作
  5.2 总结评估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资金及人员保障
  6.3 宣传与培训保障
  7. 附 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7.2 预案解释部门
  7.3 预案实施时间
  8.附录

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加强各级人民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主动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为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树立和维护衡阳形象。
  1.2 编制依据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衡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发生在本市境内或与本市密切相关的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新闻发布工作。
  1.4 工作原则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