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主要普查鱼、虾、贝、蟹等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内容包括:养殖种类、养殖方式、养殖产量、养殖面积、饵料、肥料、渔药的生产厂家、品牌、剂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使用量、使用方法、使用时期、养殖排水情况。
3、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以市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
(3)城市(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具体是:
1、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锌、六价铬、氰化物;
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生化需氧量(BOD5);
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生化需氧量(BOD5);
锰生产行业增加锰。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等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
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废气中增加铅、砷、镉;
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汽油车)、烟度(柴油车)。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等。
(4)放射性: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等。
2、农业源。
种植业:地表径流包括总磷、可溶磷、总氮、硝态氮、铵态氮以及毒性高、用量大、难降解的1-2种农药(如毒死蜱、阿特拉津、氟虫腈、克百威、2-4-D-丁酯、涕灭威、百草枯等,各地可根据作物施药的具体情况选择,以下同);地下淋溶包括总氮、硝态氮、铵态氮、1-2种农药;地膜残留量。
畜禽养殖业:污水包括化学需氧量(COD)、铵态氮、总磷、总氮、总铜、总锌、PH等;固体废物包括含水率、总磷、总氮、总铜、总锌等。
水产养殖业:养殖水体中的化学需氧量(COD)、总磷、总氮、铵态氮、总铜、总锌及鱼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