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济南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7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鲁国税函[2008]52号)
济南、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济南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向所属企业提取2007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该公司2007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650万元的总机构管理费。其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详见附件),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包括上交的超过实际收入总额2%的部分,汇算清缴时应进行纳税调整。济南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提取的管理费,应按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进行纳税申报,正确计算各项收入、成本和费用,以及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得税额,年终如有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总局文件规定精神,在该公司及其所属企业进行年终纳税申报时,对其总机构管理费的提取、使用、税前扣除等有关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和管理。
附件:济南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7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
二OO八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济南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7年度
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
单位: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金额
| 所在地
|
1、
| 济南铁路经营集团公司;
| 240
| 山东省济南市
|
2、
| 青岛铁路经营集团公司;
| 90
| 山东省青岛市
|
3、
| 徐州铁路经营集团公司;
| 130
| 江苏省徐州市
|
4、
| 济铁物资工业总公司;
| 120
| 山东省济南市
|
5、
| 济南铁路房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0
| 山东省济南市
|
6、
| 山东中铁旅游广告集团公司;
| 7
| 山东省济南市
|
7、
| 济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2
| 山东省济南市
|
8、
| 济南铁路卷烟公司;
| 2
| 山东省济南市
|
9、
| 济南铁路东风实业公司;
| 2
| 山东省济南市
|
10、
| 济南铁路迅潮实业公司;
| 1
| 山东省济南市
|
11、
| 徐州铁路鑫源贸易公司;
| 5
| 江苏省徐州市
|
12、
| 济南铁路西荣实业公司;
| 1
| 山东省济南市
|
13、
| 济铁工务机械段多经中心;
| 1
| 山东省济南市
|
14、
| 济铁科源开发公司;
| 0.2
| 山东省济南市
|
15、
| 济铁新科实业发展公司;
| 8
| 山东省济南市
|
16、
| 济铁双宝厂;
| 0.2
| 山东省济南市
|
17、
| 济铁计量所衡达事业公司;
| 0.2
| 山东省济南市
|
18、
| 济铁工务经贸公司;
| 0.2
| 山东省济南市
|
19、
| 济南铁路局宏图设计院。
| 0.2
| 山东省济南市
|
| 合 计
| 6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