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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劳务派遣单位和部分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用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联 系 人:李海  杜晓鸣

  联系电话:0951-5046653  5014691(传真)

  电子邮箱:jiacha500@sohu.com

  附件:劳务派遣单位检查情况统计表

  二○○八年五月四日

  附件:
  劳务派遣单位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劳务派遣单位名称注册登记机关以及              资质核发部门招用劳动者(人)签订劳动合同(人)办理用工登记(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人)依法处理处罚情况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填表说明:依法处理处罚情况一栏填写对该劳务派遣单位的处理情况,包括采取的行政处理处罚措施、处罚金额、责令改正内容(补签劳动合同人数、参加社会保险人数等)、是否提请当地工商部门吊销执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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