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中心城区旧城改造项目实施的意见
(岳政发[200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为加快我市中心城区旧城改造工作,促进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和市民居住条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中心城区旧城改造项目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旧城改造项目的基本原则
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鼓励、支持投资者成片改造、整体开发。
二、旧城改造范围及项目确定
(一)旧城改造的范围:市中心城区严重影响市容市貌、道路交通和人居环境的地段。
(二)旧城改造片区范围由市中心城区旧城改造领导小组组织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房地产局、市财政局、市城建投、市招商局以及项目所涉及的岳阳楼区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湖风景区管委会调查研究确定,并编制中长期旧城改造规划。年度具体实施项目由市规划局从旧城改造项目中选取。
(三)旧城改造项目在市政府批准年度土地出让计划和城市房屋拆迁计划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并保证旧城改造项目如期实施。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建立健全市、区两级旧城改造工作机构,做到组织严密,职责明确,经费落实。
(一)组织机构
调整岳阳市中心城区旧城改造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房地产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招商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市城建投、岳阳楼区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湖风景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建设局。
(二)工作职责
1、市中心城区旧城改造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旧城改造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及时协调和处理旧城改造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全市旧城改造项目库,审核旧城改造项目,组织开展项目前期调查论证,进行“一站式”全程代办服务,协调解决旧城改造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指导、检查和督促旧城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