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稳妥,确保稳定。各区县、各系统要正确处理清理规范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维护好技能人才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政策解释和舆论引导,使广大群众理解清理规范工作,支持清理规范工作,提高对各类违法违规职业资格活动的辨别能力。要妥善处理好归并、调整、取消的职业资格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的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清理规范工作有序进行。
联系人:王 飞
联系电话:63167914(传真)
电子邮箱:wangfei@bjld.gov.cn
附件:1.《国家职业标准规范情况统计表》
2.《行业标准清理情况统计表》
3.《本市或企业标准清理情况统计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ΟΟ八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1:
国家职业标准规范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资格名称
| 资格类别
| 实施时间
| 已获资格人数
| 清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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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留
| 取 消
| 调 整
| 重新申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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