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省交通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关于做好2008年春运期间道路水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价经发〔2008〕10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交通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2008年春运即将来临,为了加强对春运期间公路客运市场的组织工作,稳定客运市场价格、减轻消费者负担,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部《关于做好2008年春运期间道路、水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3513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意见如下:
一、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要提前做好春运运力的组织安排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春运应急预案,确保春运期间旅客走得了、走得好。
二、2008年春运期间省内公路客运班线旅客票价一律不得执行春运上浮票价,跨省公路客运班线旅客票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对非固定客运线路的临时包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在春运前要集中检查客运车辆明码标价的落实情况,要深入春运现场,加强对春运票价以及涉及春运经营者的各种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有关经营者、收费主体严格执行价格、收费政策。及时受理旅客的投诉。对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