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各产烟县(区)政府要按照“政府领导、烟草主导、部门支持、烟农参与”的要求,将烟叶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三农”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范畴,按照市、县重点工程加以政策扶持。要成立由各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专门机构,实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烟草部门负责项目工程验收和兑现补贴资金。烟水、烟路配套和集约化烤房的建设资金以烟草补贴为主,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和烟农负责筹资或投工投劳解决。当地政府要从每年的烟叶税中提取0.5-1%的管护费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护办法,加强项目管护,确保工程项目发挥长久效益。继续实行土壤改良技术(稻草覆盖、秸秆还田、绿肥压青),经当地烟草公司验收合格后,按40元/亩的标准补贴到农户。建立烟基建设工作激励制度,对任务完成好、工程质量优、工程进度快的单位及有功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市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将根据考核情况给予目标管理奖励。
五、建立烟叶生产风险防范机制。气象部门要采取积极防御措施,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认真做好人工防雹减灾工作,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从2008年起,市里安排烟叶生产保险资金,每年烟草部门提取240万元,市财政配套安排60万元,一并存入市财政专户,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赔付办法。对已签订烟叶生产合同的烟农,若在生产阶段遇到自然灾害,由当地政府和烟草公司核实后,根据受损程度提出理赔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对烟农给予理赔。
六、发展现代烟草农业。发展现代烟草农业是做优做强我市烟叶产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产烟县(区)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烟叶生产的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专业化服务和信息化管理。要不断优化生产布局,完善土地流转机制,推动烟叶种植向优势产区和种烟能手集中。要积极培育和发展专业服务组织,不断提高烟叶生产的机械化水平。要切实解决烟站、烟水工程、密集烤房、烟区道路建设的用地问题,改善烟叶生产条件。要加大对烟农的培训力度,大力培养适应现代烟草农业发展需要的职业烟农队伍。各级政府要把现代烟草农业纳入现代农业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对种烟15亩以上的大户、土地流转、专业服务组织以及示范基地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农机、农业、水利、农开、国土资源等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努力办好一批现代烟草农业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