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分类核算原则。本办法确定生产成本和流通费用两种核算方法。化肥生产成本按单品种核算,化肥流通费用不分品种,按独立经营企业核算。
第四条 化肥定价成本核算,必须以依法审计的年度会计报告、凭证和会计帐簿等为基础,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合理。
第五条 化肥生产企业成本由化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产费用、期间费用、税金及附加和其它费用构成。
(一)化肥生产费用是指正常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支出,包括直接工资及福利费、直接材料费、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及其它支出等。
1、直接工资及福利费。包括从事化肥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及按规定计提的福利费等。
2、直接材料费。包括化肥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费、动力费、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它费用。
3、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是指与化肥生产直接相关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资产,包括生产用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工具、仪器及其他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折旧按《
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和《化工行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预计残值率5%。
4、修理费。指维持化肥生产正常运行需要发生的日常修理维护和大修理费。
5、其他支出。指化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支出。
(二)期间费用是指为组织和管理化肥生产经营过程而发生的合理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
1、管理费用。指化肥生产企业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化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管理机构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业务招待费、坏帐损失、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减盘盈)等。
2、财务费用。指化肥生产经营者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在生产经营期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3、销售费用。指化肥生产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资料费、展览费、广告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销售服务费、销售部门人员工资、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销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