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检测收费标准的复函
(陕价经函〔2008〕45号)
省信息系统工程评测中心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审定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检测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
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规定,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成后,应当委托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我局在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开展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检测按以下标准收费:
项目名称
| 金 额
| 收费标准
|
安全技术防范检测收费
| 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
| 按合同金额的2%收取
|
30万元-100万元(不含100万元)
| 按合同金额的1.5%收取
|
100万元以上
| 按合同金额的1%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