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健全组织机构,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完成任务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工作,按照总体目标政府定、具体工作民政做、相关工作部门帮的原则,积极支持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实施,在相关部门的全力配合下,确保工程按时启动、顺利开展。民政部门作为具体实施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主动协调各方关系,建立工作制度,按照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尽快启动地名服务工程的各项专项事务。为确保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酒泉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主要负责对全市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问题和困难,进行督查和评比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赵俊华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任务的落实。
2、落实经费保障,拓宽筹资渠道。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根据《
甘肃省地名管理办法》关于“行政区域、街、路、巷等标准地名标志设置、维护、更新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列支”和甘政办(2006)14号文件精神要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是面向国内外和社会各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列入政府的工作计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统筹安排,搞好保障。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经费,提供必需的经费保障。同时,要通过市场运作等方式筹集经费,探索地名工作多渠道经费投入机制。
3、加大宣传力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是国家对地名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因此,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利用多种途径,加强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意义、方法和要求,鼓励社会合作,吸引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健全完善地名命名更名、地名规划专家评审和市民听政制度,多方听取意见,使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更加贴近社会、贴近群众,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和窗口工程。
4、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任务圆满完成。各县(市、区)要认真部署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工作,不断总结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工作进展及部署情况请于6月15日前报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上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查,促进工作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