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疆边防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疆边防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新政发〔2008〕3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军区决定对新疆边防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新疆边防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努尔·白克力(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

  副主任:杨刚(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
      朱海仑(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柳耀华(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公安厅厅长)
      李新光(新疆军区副司令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

  委 员:韩连庆(新疆军区副参谋长)
      万宗林(南疆军区副司令员)
      刘晏良(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田建荣(自治区主席助理、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
      闫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吴宪(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党组书记)
      穆扎帕尔·米吉提(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主任)
      弯海川(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李元江(自治区国家安全厅厅长)
      王新华(自治区交通厅党委书记)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