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项目县区要设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设备维修及运行专项经费,模式一标准达到0.1万元,模式二标准达到0.5万元,模式三标准达到2万元。
(三)农村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
1.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学历的要达到59.4%以上。
2.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学历的要达到37.9%以上。
3.高中教师具有本科学历的要达到90.9%以上。
(四)“两类新三片”“普九”验收工作
按省、市规划要求,阜蒙县要达到“巩固水平”标准;清河门区要达到“提高水平”标准;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要达到“双高水平”标准,并分别通过省验收。
(五)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学情况
1.省重点(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比例达到100%。
2.95%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一层次学校学习。
(六)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电子化情况
1.中小学校全部实现学生学籍管理电子化目标,普及率达到100%。
2.使用专门软件实现区域内学生学籍管理电子化,并能够形成与市级管理部门相对接的管理网络。
(七)中小学体育工作
1.确保中小学体育设施器材配备(按省定目录必配类)达标率不低于50%。
2.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校达100%。
3.中小学要保证开齐开全体育课,并保证每生每天锻炼1小时以上。
(八)依法确保教育经费投入“三个增长”
1.对年度预算执行中的超收财力,合理安排教育支出,保证预算执行和经费决算达到法定增长。
2.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资金足额安排、及时拨付。
3.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并按省规定的项目范围使用,不得用于发放工资福利、公用经费和助学补助,严禁挤占、挪用、平衡预算。
(九)职业教育工作
1.按省颁职、普招生人数4.5:5.5的比例,完成省、市下达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2.对当年未升入高一层次学校的农村初中毕业生进行“9+1”职业培训面达到100%。
3.完成职业培训任务。各县区要加强企业与社区的协作,广泛开展岗前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技能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各种短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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