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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2008年发展劳务经济工作实施方案》、《阜新市2008年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方案》、《阜新市2008年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方案》和《阜新市2008年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3.建设“阜新市创业指导中心”网站。设立“创业政策、项目展示、项目分析、专家指导、在线咨询、创业论坛、创业故事、创业培训、投资理财”等栏目,针对不同层次、不同起点的服务对象全面开展宣传和推广全民创业工作。

  (六)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引导创业向专业化发展。通过聘请具有企业管理专业背景和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创业指导专家、政策咨询专家组建阜新市创业指导专家咨询队伍,并通过上门服务、集中服务、电话服务、面谈服务等多种形式帮助创业者根据自身需要选准创业项目,并为创业者的整体创业过程提供全方位的个性化和专业化的咨询、指导和服务,逐步使创业向产业化发展。同时,结合国家创业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逐步规范创业指导服务专家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对专家服务效果的评估,重点评估服务质量及创业者对专家服务的满意度等。

  (七)以社区为依托,建立联动机制。将创业培训作为信用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一并规划和实施,建立创业培训、信用社区与小额贷款工作联动机制。力争用2到3年时间,实现80%以上的小额贷款者都经过创业培训,100%的贷款者都有个人信用档案,为建立形成促进创业的长效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做好创业培训的宣传推介、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创业追踪服务等工作,鼓励创业者在社区创业,为社区服务。加强对创业者的诚信教育,建立创业者诚信档案,达到信用社区条件的社区要为符合条件的创业培训学员申请小额贷款提供反担保。

  (八)建立创业基地。积极创造条件,通过鼓励多方投资等方式,充分利用城乡各类园区、规模较大的闲置厂房和场地、专业化市场等适合小企业聚集创业的场所,建设创业基地100个,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创业者提供一段时期的孵化和政策扶持,帮助其顺利发展。

  (九)落实扶持政策。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协助税务、工商等部门,按照创业者所办企业的类型或自谋职业的实际情况,办理税费减免有关手续。对所办企业吸收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帮助落实相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协调金融等相关机构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并按规定继续实行挂牌保护。

  (十)加强跟踪服务。跟踪了解创业者企业经营情况,提供持续的咨询和服务。定期组织创业交流和考察等活动,通过“阜新市自主创业带头人协会”,沟通创业信息,开展结对互助活动。

  三、工作要求

  市创业指导中心负责全市创业促就业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政策落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创业促就业工作。各县(区)及 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创业促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县)区、本部门创业促就业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政策落实及日常工作,确保创业促就业工作组织上有保证,政策上能落实,使培训和服务均得到优化。

  要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以创业带就业的建章立制情况、创业培训的质量、创业服务的满意程度、创业促进政策的落实成效、创业初始成功率、一年后的稳定经营率以及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等作为主要指标,建立创业促就业考核指标体系,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对相关部门和定点培训机构定期考核检查。

  各县(区)及相关部门和定点培训机构要结合实际,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全市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落到实处。

阜新市2008年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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