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统计局:完成省为民办实事任务。完成农业普查数据开发应用工作。做好全州经济普查的组织、宣传、培训和摸底。按月报送全州经济统计数据。编印《湘西统计年鉴》、《湘西自治州领导干部统计手册》、《农业普查资源汇编》、《湘西统计》。完成全州所有乡镇统计站基础建设工作,实现乡镇统计全州联网直报。
州安监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不发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完成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州、县市、乡镇三级安全信息实现网上直报。完善40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建设。创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达标企业8家。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安全生产行业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出现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上访。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省控指标。
州物价局: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控制在5%以内。严格执行国家价格调整听证制度,抓好水、电、成品油和天然气价格管理。开展惠农价格和收费、资源性产品价格、环保收费、医药价格、教育收费、国土收费检查,整治旅游价格秩序,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整改率达100%。上争优惠电价政策资金到位不低于上年水平。完成省物价局安排的10件价格实事。
(三)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正处级行政事业单位
州国资委:完成当年企业改制任务。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明确国资监管企业。完成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在州内不良金融资产处置的扫尾工作,作好新剥离的不良金融资产处置的准备工作。清收企业不良债权3000万元(包括湘泉大酒店)。监管企业实现利润500万元,上缴利税400万元。
州政府法制办: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案件受理率达100%。行政复议案件在法定期限内的案件审结率达100%。上级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达100%。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报备率达100%。完成《湘西自治州土家医苗医及民族中医药保护条例》(草案)及《湘西自治州农村
公路管理条例》(草案)起草修订,报送州人大审议。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 的典型案件督查整改8个以上。完成州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任务,做好县市政府、州直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州信访局:完成应急管理工作任务。赴省进京上访不突破上年。不出现因接访不力而酿成群体性事件。不出现州以上重要会议现场因接访不力造成重大影响。来信受理立案达5%以上,重复信访不突破上年。上级交办案件到期办结率达100%。完成信访信息化平台建设。管理好“州长信箱”和“湘西信访”网站。
州农办:完成省为民办实事任务。抓好100个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组织实施全州村间道路硬化。新建沼气池2万口,指导沼气综合利用示范户500户。指导规范100个专业合作社。指导农民科技致富大户100户。完成烟叶收购45万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