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单位2008年主要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


  州林业局:完成退耕还林补植补造35.42万亩,德援工程造林2万亩,能源林造林3.5万亩,“四边”绿化造林1万亩。退耕地造林钱粮补助兑现检查验收到位。旅游通道、旅游城镇、景区景点周围为主的封山育林4万亩。不发生一次性过火面积100公顷以上和重大伤亡事故的森林火灾,完成应急管理工作任务。不出现群体性乱砍滥伐森林事件。不因退耕还林补偿政策落实问题出现群体性到国家、省、州上访。

  州商务局:全年引进州外资金40亿元。实现外贸进出口总值3.1亿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80.5亿元。“万村千乡市场工程”90%以上乡镇建立连锁经营农家店。城区和重点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分别达100%和95%。推进“东桑西移”工程,1个县建成标准化桑园1万亩,并进入国家基地县笼子。保障市场供应,确保粮油、生猪、石油等商品市场平稳运行,完成应急管理工作任务。

  州文化局:完成省为民办实事任务。举办全州民族文化艺术节暨第二届全州新剧(节)目会演。完成《湘西自治州文化生态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评审。州民族文化城二期工程、州民族文化保护中心开工建设。新建15个中心乡镇文化站。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组织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启动民族文化展演公司组建工作。

  州卫生局:完成省为民办实事任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85%以上,完成500所村卫生室建设。完成800名乡镇医生培训。不发生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不发生二代病例,完成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儿童“五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92%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0%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6/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内。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以县市为单位控制在1‰以下。无偿献血采血量达到320万毫升以上,确保用血安全。完成州人民医院门诊楼和吉首、永顺、凤凰三县市人民医院业务用房建设。

  州人口计生委:完成省为民办实事任务和省下达的人口计划。全面启动“少生快富”工程。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2‰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3‰以内。计划生育率稳定在88.4%以上。村(居)民自治合格率达57%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下降。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出生人口素质有所提高。

  州审计局:完成州本级审计项目38个,其中财政审计5个,经济责任审计8个,行政事业审计项目12个,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8个,专项资金审计项目3个,行业审计项目1个,外资审计1个。严格审计执法,依照法定程序审计,对违纪问题揭示和处理得当。审计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州环保局:完成全州污染源普查工作。全州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完成应急管理工作任务。严格对23家国控、省控企业污染源的监管,完成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平台建设。8县市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在96%以上。巩固锰、铅锌相关行业污染治理成果,实现稳定达标。州医疗废物垃圾处置项目、清水江水质自动监测站建成投入使用。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