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民委:上争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优惠政策资金2000万元。争取民族扶贫资金1100万元。争取34家民族企业纳入国家新一轮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名录。办好2个民族文化联系点(永顺县双凤村、凤凰县勾良村),办成土家族苗族文化的传承基地。土家语、苗语教学试点办班20个,学生800人。启动组建民族工艺展销公司
州公安局:完成省为民办实事任务。不发生因情报信息迟报、误报、漏报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及其它严重事件,完成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命案发案率同比下降,破案率达90%以上。完成42个无房派出所建房任务。不发生特大治安灾害事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四项指标稳中有降,死亡人数不超过州人民政府控制指标。公众安全感测评保持上年水平。公安涉法涉诉息诉率70%。
州监察局:建立州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健全行政效能投诉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对省为民办实事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
公务员法》、《
行政许可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物价、安全生产、非煤矿山、节能减排和环境污染治理的执法监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非法融资的监管。
州民政局:完成省为民办实事任务。完成灾民生活救济和灾民建房任务,完成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州救助站开工建设。救助城市低保对象7万人以上,落实城市低保对象五项优惠政策。出台农村低保政策,农村低保人员稳定在9万人以上。落实农村大病救助资金500万元以上。出台《乡镇敬老院后续管理办法》。
州司法局:不发生脱逃劳改劳教人员事件,完成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0000件以上。对基层人民调解骨干、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等各类法律服务人员进行系统政治、业务素质培训。完成23所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任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0件以上。
州财政局:完成省为民办实事任务。确保全州财政总收入比上年增长12%以上,州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预算任务。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比上年增长10%以上。确保州本级财政负担的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确保州本级重点支出。确保州本级当年财政收支平衡。争取恢复民族地区补助。出台州本级专项资金、奖励资金、会议经费管理办法。
州人事局:做好省为民办实事的组织、督促、考核、迎检工作。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做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工作,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推进基层人才队伍、产业人才队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抓好《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落实。争取恢复民族地区补助。规范财政拨款的各项表彰奖励政策,出台表彰奖励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