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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内河港口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镇江市内河港口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以及各应急专业组组成,组织体系结构如图1。
  图1 组织指挥体系结构图(略)

  2.2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镇江市人民政府成立“镇江市内河港口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与市交通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以下单位负责人组成: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安监局、公安局、卫生局、环保局、交通局、财政局、民政局、建设局、质监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气象局、水利局、总工会、消防支队、供电公司,丹阳市人民政府、句容市人民政府、丹徒区人民政府、京口区人民政府等。

  2.2.1 总指挥职责
  (1)审核批准应急救援预案;

  (2)定期召开指挥中心成员例会,组织指挥预案的演练;

  (3)决定启动本预案;

  (4)审核重、特大险情及救援进展等情况的新闻报道;

  (5)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亲自或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指挥,组织现场抢救;

  (6)发布警戒和疏散命令;

  (7)宣布应急工作结束和应急状态解除。

  2.2.2 副总指挥职责
  (1)受总指挥指定或委托,代行总指挥职责;

  (2)在总指挥领导下承担现场应急救援的综合协调工作;

  (3)向总指挥及时汇报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4)领导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各应急救援小组的建设工作。

  2.3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
  为做好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设立“镇江市内河港口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市运输管理处,由市交通局局长担任主任,市交通局分管副局长、市运输管理处处长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

  (2)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有关领导报告事故情况;

  (3)根据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指挥指令,启动本应急预案;

  (4)预案启动后,通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应急专业组到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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