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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募捐活动支援地震灾区群众生产生活的通知

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募捐活动支援地震灾区群众生产生活的通知
(市委办发〔2008〕38号)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5月12日,四川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形成重大地震灾害,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省陇南、天水、平凉、庆阳、甘南等市州普遍受灾,我市各县区受灾比较严重,部分县区人员伤亡,房屋倒塌,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抗震救灾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市委、市政府领导率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分赴各县区了解灾情,指导抗震救灾工作。号召全市人民群众迎难而上、众志成城、团结奋战,夺取抗震救灾工作的胜利。

  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抗灾救灾的重要意义,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最紧迫的首要任务,紧急行动起来, 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多种方式,全力以赴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中。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各个方面,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发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积极捐款捐物,参与到地震灾害紧急救助中来,为灾区民众奉献爱心,支持灾区人民渡过难关。广大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踊跃捐款,用实际行动支援抗震救灾工作。同时,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款,支持抗震救灾工作。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捐款捐物活动,帮助受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有关社团组织要依法开展募捐,积极投入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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