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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实施100项重大项目的通知

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实施100项重大项目的通知
(徐委发〔2008〕3号)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驻徐有关部省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委十届四次全会部署,加快徐州老工业基地振兴步伐,市委、市政府决定2008年组织实施100项重大项目,计划总投资887.7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379亿元;安排重大前期推进项目40项,总投资598亿元。抓好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对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切实把重大项目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认真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继续实行重大项目市领导挂钩制度和责任单位一把手负责制。每个项目特别是前期推进项目都要成立相应机构,做到一个项目一个班子,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组织专门力量、安排专项经费抓好落实,形成自上而下、一抓到底的领导责任体系。

  二要强化目标考核。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把年度目标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头,确保每个项目在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目标明确、责任明确,确保每个项目在每个控制节点都能按计划顺利完成。市委、市政府将把重大项目建设情况作为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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