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口与健康重大技术成果推广与示范
主要目标:引进、推广10项以上重大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技术,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实施内容:引进、推广避孕节育新技术,心脑血管、肿瘤、老年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重大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技术,艾滋病、结核病、肝炎等流行性疾病预防技术和快速诊断、治疗技术;在五家市级医院发展恶性肿瘤、心血管、糖尿病、高血压、肝病等特色专科门诊;开展农村与社区医疗保健、疾病预防研究与示范。
7、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建设
主要目标:新建实验室3个、民营科研机构5个,科研试验基地3个,发展科技咨询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2-3家;着力提高现有各类科研推广机构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到2010年,初步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充满活力的科研和成果转化体系。上述机构累计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专利技术30项以上,引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100项以上,实现新产品、新技术增加值5亿元。
实施内容:引导市、县科研机构在机构改革中搞好职能定位,突出自身特色,创新管理,搞活机制。在农业、工业、医卫等行业,依托市内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建立水稻种质资源创新、果蔬深加工、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技术应用、天然药物筛选与提取、可再生能源开发、肿瘤临床研究等重点实验室。继续引导和扶持市中医药现代化研究中心、市生物育种与加工技术实验室发展。按照“引导、规范、扶持”的原则,鼓励个体投资者在民族药物保护与开发、农业新品种选育和农产品加工、节能与资源高效利用等方面创办一批民营科研机构;加强科技信息和科学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完善科技成果、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专家数据库。在矿产利用与可持续发展技术、化学纤维、绿色食品工程、能源与再生能源开发、林产加工、信息控制、商贸物流技术等方面,引导企业发展一批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强市县地震数字化台站等公益性科技条件平台建设。
8、其它:根据发展需要和形势变化,增设重大专项,并对重大专项实行动态管理,分步实施,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科技进步任期目标责任制,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第一生产力的机制。强化市、县(市、区)科技领导小组职能。建立和完善科技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研究解决重大科技问题,形成政府统筹领导、部门主动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科技工作格局。实行县(市、区)科技进步监测制度,定期公布结果,促进全市科技事业均衡、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