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税收户外广告宣传活动。省国、地税局将联合广州市国、地税局在广深高速公路边树立户外税收公益广告牌。各市国税局也可积极联合地税等有关部门在当地繁华路段树立税收公益广告牌,共同形成税收宣传的社会效应。
4.在广东卫视播出税收公益广告。税宣月期间,省局将联合省地税局在广东电视台卫星频道播出共同制作的税收宣传电视公益广告。该广告制作完成后下发各市,联系在当地电视台播放。
5.在国、地税门户网站联合开展企业所得税知识有奖竞赛活动。
(三)省局开展的其他税收宣传活动
1.编印发放《
企业所得税法宣传手册》。为方便纳税人深入学习掌握新
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内容,省局将编印《企业所得税法宣传手册》作为税法宣传资料发放全省。各地要摆放在各办税服务厅和相关场所,以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和政策引导。
2.在省局门户网站开展省局领导网上在线访谈活动。税宣月期间,省局领导将通过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形式回答纳税人涉税方面的咨询,促进征纳双方的互动交流。
3.发挥“广东国税摄影协会”的税收宣传职能作用。省局将通过征集评选“情系税收、魂牵中华--广东国税优秀摄影作品”,展现国税风采,促进国税文化建设。
4.召开省局门户网站税收宣传研讨会,进一步发挥省局门户网站税收宣传平台作用。
5.张贴税收宣传画。为提升全省国税部门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整体效应,省局已统一订购了总局的宣传画1万套下发,各地收到后要尽快发放基层单位,广泛张贴在阅报栏、办税服务厅和社区等公共场所,以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各地的税收宣传方案及时报省局备案。
三、 总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确保税收宣传工作顺利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已经成为向全社会宣传税收的知名“品牌”,为社会各界所接受。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利用这种“品牌效应”,着眼全局,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专项计划。要在人员、项目、经费上给予倾斜和保证,通过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进一步提高税宣工作水平,确保税收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全面构建大税宣格局。要树立税收宣传的持久意识,把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起来,建立税收宣传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税收宣传的效果。针对广大纳税人的实际需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新颖活泼、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各项税收宣传工作要努力做到求新、求深、求实,促进税宣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加大力度,扩大宣传,充分发挥税收宣传的重要作用。要从税收工作的总体发展要求出发,通过加大税收宣传工作力度,提升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推动全社会学税法、知税法、懂税法、守税法,营造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要通过税收宣传促进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进一步重视和支持税务工作,树立税务部门维护纳税人权益、维护国家税收权益、为社会各界服务的良好形象,为税收工作全面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