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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兰州市清明节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五)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利用清明节之机进行殡葬改革和文明祭扫的宣传报道;协调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提醒和引导广大市民避开祭扫高峰,确保安全出行祭扫。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全市祭祀点接待服务工作;提供全市主要扫墓点骨灰(墓穴)位置及存放情况;组织市属单位上岗服务人员有关培训工作;对市属接待服务单位的消防设备及器材进行检查、及时更换,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组织防火、灭火演练;负责扫墓点内服务环境的整治工作;采取措施,制止在公墓、骨灰堂等扫墓点内的烧纸现象;做好在清明群众祭扫高峰日减少举行大型殡仪告别活动的协调工作;协助工商部门查抄销售非法丧葬用品;协助城管部门制止撒纸钱现象;协助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负责清明节群众扫墓接待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清明节期间组织协调、部署警力,维护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现场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做好备勤工作及突发火情处置工作;负责清明节期间交通秩序维护工作,确保交通畅通;根据本部门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市工商局:加强对扫墓点及周边等重点地区的市场巡查;查处非法丧葬用品,取缔无照经营;对骨灰格位传销或变相传销行为进行查处。
  市卫生局:在主要祭扫点配备医疗救护人员,负责祭扫活动中突发病人的救治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市建管委:成立清明节接待工作公交运输指挥机构,并负责组织协调工作;适时开通清明扫墓公交专用线路;清明节期间,增加途经各公墓(陵园)相关线路的车次;加强车辆维护检查,保证运营车辆技术状态良好;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清明扫墓期间,如车辆出现意外情况,随时调集车辆进行支援,在最短时间内及时疏散乘客。运送祭祀群众的公交车辆要配备明显标志。
  市国土资源局:参与在清理乱葬滥埋违法用地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市财政局:做好应急资金的调度,确保应急处置资金到位。
  市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指挥部:负责南北两山林区的巡视和管理;加强护林防火及宣传工作;重点地区指定专人管理并配备消防设施,保证24小时备勤,做好突发火情应急处置工作。
  市林业局:按照护林防火预案,落实护林防火措施和岗位责任制;负责清明扫墓期间山林防火区的防火工作,加强防火宣传工作,设置提示牌,提醒游人注意防火,禁止在墓区和林区烧纸行为;加强林区散坟的巡视和管理;根据重点墓区林木资源情况,部署护林队伍及器材设备;检查防火消防设备设施,及时更新有关器材,保证24小时备勤;指导有关县(区)根据本地清明护林防火工作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促有关县(区)护林防火机构加强对边远山林区散坟的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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