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兰州市清明节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8】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民政局关于《兰州市清明节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兰州市清明节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清明节期间全市群众祭祀活动管理,以安全稳定、交通畅通、护林防火、文明祭祀等工作为重点,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殡仪馆、公墓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保证全市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有序、文明、和谐开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殡葬法规及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方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健全应急指挥体系
市、县(区)人民政府设立清明节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清明节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成立市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苏文武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副总指挥:杨广增 市民政局局长
李武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由市委宣传部、市信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建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指挥部、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监察局、市政府总值班室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殡葬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市殡葬管理所所长、市殡仪馆主任为成员。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兰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地址:城关区金昌路75号(广武商厦10楼)。联系电话:2198542、2198530。传真:8812269。
各县(区)比照市应急指挥系统成立以主管县(区)长负责的清明节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构。
(三)指挥部主要职责
研究决定清明节期间全市殡仪馆、各公墓应急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殡葬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监督县(区)清明节期间殡葬应急突发事件指挥工作。
(四)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市指挥部有关决定;负责清明节期间应急值守信息汇总报送;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提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