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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办法(试行)


  二、自治区直属机关绩效考评指标

一级指标

(3项)

二级指标

(10项)

三级指标

(33项)

数据采集单位

(9个)

(一)综合性指标

1. 涉及全局性的重点工作

(1)~(3)自治区党委、政府下达本部门完成的重点工作,由被考评单位具体列出1~3项

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

2. 党建工作

(4)理论学习情况

(5)政治思想工作情况

(6)组织建设及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7)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情况

(8)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情况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

3. 精神文明建设

(9)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二)职能性指标

4. 目标任务

(10)~(19)被考评单位的主要工作任务,由被考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列出1~10项

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5. 计划外任务

(20)~(21)上级布置的1~2项年度计划以外的任务

(三)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

6. 依法行政

(22)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情况

(23)规范性文件审查、公开和备案情况

(24)规范决策情况

(25)规范行政执法情况

自治区法制办

(26)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情况

自治区监察厅

7. 机关效率

(27)健全机关管理各项制度情况

(28)机关工作运转情况

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29)作风效能投诉办结情况

自治区监察厅

8. 行政成本

(30)基本支出成本增长率

自治区财政厅

9. 廉洁从政

(3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32)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情况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

10. 队伍建设

(33)机关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建设情况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

自治区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调整和完善本指标体系,并确定年度考评指标及权重、分值。

每年由有关单位负责数据采集,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机构提供考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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