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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三河两渠一沟”水质达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实行月报告、季评估制度。有关县(市)、区政府和部门每月2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辖区邵村排干水质断面情况向联络员反馈;联络员每月对有关县(市)、区和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并组织开展重点工作督导检查,形成分析报告上报市领导;领导小组每季召开调度会,通报有关情况,进行阶段总结。

  附件:向邵村排干渠排放废水企业污染防治任务分解表(略)

  汪洋沟水质达标实施方案

  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石政发〔2007〕64号)要求,结合汪洋沟流域水污染现状和污染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汪洋沟始建于1971年,原来主要用于防止沥涝,排泄雨水,源头在石家庄市城区东部,沿途收纳了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全部污水,以及藁城市和赵县部分生产、生活污水,后进入宁晋县汇入滏阳河。

  目前,我市汪洋沟沿线主要排污企业有71家。

  高新区向汪洋沟排放废水企业主要有华北制药股份公司天翔分公司、石药集团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等28家,所排水与高新区生活污水都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后再排入汪洋沟,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日排水量约6万吨。市管企业有华北制药股份公司天翔分公司等3家,区管企业有石药集团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等25家。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废水排放企业华北制药集团倍达有限公司、石家庄三鹿饮品有限公司等21家,所排废水与开发区生活污水进入石家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后再排入汪洋沟。石家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日排水量约4万吨,未能按照市政府要求在2008年3月底前投入正式运行。石家庄市管企业有华北制药集团倍达有限公司等8家,藁城市管企业有石家庄三鹿饮品有限公司等13家。

  藁城市汪洋沟沿线排水企业有藁城市金田淀粉厂、藁城市华美造纸厂等14家,废水全部直接排入汪洋沟,日排水量4000吨左右。

  赵县汪洋沟沿线排水企业有赵县圣达淀粉糖业有限公司、赵县兴柏淀粉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废水全部直接排入汪洋沟,日排水量2600吨左右。其中赵县圣达淀粉糖业有限公司等5家未生产。

  二、主要工作目标

  (一)年内目标(2008年12月底前)

  汪洋沟出市断面COD浓度低于200mg/L。

  (二)远期目标(2010年12月底前)

  汪洋沟出市断面COD浓度低于150mg/L。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共性任务

  1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管理。高新区管委会、藁城市政府负责,加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按要求完成进水口、出水口COD自动监控装置安装工作,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对现有污水处理厂按照国家新的排放标准和省政府要求,6月底前出台达标改造方案并实施,2009年完成改造工作,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

  2完善污染源档案,加大监管力度。高新区管委会、藁城市和赵县政府负责,进一步强化“量化管理、点状监督、责任到位、公众参与”的管理模式,完善排污企业动态管理档案,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禁止企业无证或超总量排污;对故意虚报、瞒报或漏报、监管不到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工业园区水污染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保证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对产品没有市场、污染严重、没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于2008年5月底前全部予以关闭;对产品有市场、有一定发展前景、但污染严重的企业,于2008年5月底前全部责令停产治理,达标验收方可恢复生产;对产品有市场、有较好发展前景、污染较轻、但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限期治理,于2008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治理工作,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能够稳定达标的企业,加强监管,确保治污设施及自动监控装置正常运行(具体要求见附件)。

  3严格执行入沟水质标准。藁城市和赵县政府负责,对直接排入汪洋沟的企业,行业型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COD大于200mg/L的,参考省控指标,2008年执行200mg/L标准,2010年执行15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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