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工作目标
(一)年内目标(2008年12月底前)
邵村排干渠出市断面COD浓度低于200mg/L。
(二)远期目标(2010年12月底前)
邵村排干渠出市断面COD浓度低于150mg/L。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辛集市政府负责,完善污水处理中心配套管网建设,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并保证进水口、出水口COD自动监控装置正常运行,实时与环保部门联网。同时,按照国家新的排放标准和省政府要求,6月底前出台污水处理厂达标改造工作方案,2009年底完成改造工作,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采取TOT+BOT形式进行市场运作,并邀请北京清华同方水务公司等实力比较雄厚的水务公司参与,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08年底前全部改制为企业化运营。
(二)完善污染源档案,加大监管力度。辛集市政府负责,进一步强化“量化管理、点状监督、责任到位、公众参与”的管理模式,逐家排查辖区内工业企业,完善排污企业动态管理档案,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禁止企业无证或超总量排污;对故意虚报、瞒报、漏报或监管不到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水污染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按照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设计指标,严格控制城区工业企业排水水质,保证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新城清洁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要在2008年5月底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区内所有的企业,要执行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之前不准开工生产。对产品没有市场、污染严重、没有发展前景的企业,2008年5月底前必须全部关闭;对产品有市场、有一定发展前景、但污染严重的企业,2008年5月底前全部责令停产治理,达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对产品有市场、有较好的发展前景、污染较轻,但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限期治理,2008年10月底前要全部完成治理工作,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能够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加强管理,确保治污设施及自动监控装置正常运行。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严格执行入河水质标准。辛集市政府负责,对直接排入邵村排干渠的现有企业,行业型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COD大于200mg/L的,参考省控指标,2008年执行200mg/L标准,2010年执行150mg/L。
除城市污水处理厂外,原则上不再新设立企业入河渠排污口;工业企业确需设立的,必须事先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废水排放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
(四)规范制革工业区管理,提升行业技术水平。辛集市政府负责,以开展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工作为抓手,2008年5月底前,制定皮革行业产业布局及调整方案,进一步优化皮革行业产业结构,淘汰规模小、污染重的落后生产能力。
辛集市政府负责,辛集制革工业区于6月底以前制定出污泥综合整治方案,2008年底建成11万吨调峰污水处理厂和规范的固废填埋场;区内使用自备井的企业要安装自动在线流量计;实施节水减排工程,推行铬液、碱液循环利用,推广使用节水转鼓、甩盐机等先进的生产工艺,新型的皮化材料,减少污染物排放量,2008年底以前要完成10家、2010年要确保区内不低于80%的企业完成改造;2008年6月底以前要完成对雨水管网的改造工程,彻底实现雨污分流。试炮营制革工业区要成立污水处理公司,完善污水处理厂企业化运行机制,确保区内污水全部收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所排污水COD浓度不超过500mg/L;6月底以前按规范要求制定出污泥填埋场整治方案,2008年底以前完成整改。
(五)全面实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辛集市政府负责,督导国家、省控重点污染源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在2008年6月底前,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行全天候、全自动监控。
(六)辛集市政府负责,确保邵村排干渠出市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正常运行,并于2008年5月底前与石家庄市环保局联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石家庄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指挥部下设邵村排干水质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分包市领导赵新朝副市长任组长,赵文锋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有关县(市)、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环保局有关人员为联络员,统一调度指挥,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重大问题,推动工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