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工作目标
(一)年内目标(2008年12月底前)
石津总干渠出市断面COD浓度基本达到Ⅴ类标准。
(二)远期目标(2010年12月底前)
石津总干渠出市断面COD浓度达到Ⅴ类标准。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管理。晋州市政府负责,加强晋州市亚太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进水口、出水口COD自动监控装置正常运行,并与环保部门联网;采用BOT形式,加快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筹建进度,2008年底前建成并通过验收,正式投入使用;按照国家新的排放标准和省政府要求,6月底前出台晋州市亚太污水处理厂达标改造工作方案,2009年底完成改造工作,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
(二)完善污染源档案,加大监管力度。晋州市政府负责,进一步强化“量化管理、点状监督、责任到位、公众参与”的管理模式,逐家排查辖区内工业企业,完善排污企业动态管理档案,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禁止企业无证或超总量排污;对故意虚报、瞒报、漏报或监管不到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水污染处理设施的监管力度,保证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对产品没有市场,污染严重,没有发展前景的企业,2008年5月底前必须全部关闭;对产品有市场有一定发展前景、但污染严重的企业,2008年5月底前全部责令停产治理,达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对产品有市场、有较好的发展前景、污染较轻、但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限期治理,2008年10月底前要全部完成治理工作,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能够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加强管理,确保治污设施及自动监控装置正常运行(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全面完成石津总干渠还清工作。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及鹿泉市、藁城市、辛集市政府负责,确保石津总干渠还清工作效果,严禁在石津总干渠设立排污口。
晋州市政府负责,按照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量和进水设计指标,严格控制城区工业企业排放量和排水水质;城区所有污水必须全部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2008年6月底前完成改排滹沱河工程。
(四)全面实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晋州市政府负责,督导国家、省控重点污染源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在2008年6月底前,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行全天候、全自动监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石家庄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指挥部下设石津干渠水质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分包市领导赵新朝副市长任组长,赵文锋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有关县(市)、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环保局有关人员为联络员,统一调度指挥,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重大问题,推动工作发展。
(二)实行月报告、季评估制度。有关县(市)、区政府和部门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辖区石津总干渠水质断面情况向联络员反馈;联络员每月对有关县(市)、区和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并组织开展重点工作督导检查,形成分析报告上报市领导;领导小组每季召开调度会,通报有关情况,进行阶段总结。
附件:向石津总干渠排污企业污染防治任务分解表(略)
邵村排干渠水质达标实施方案
按照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石政发〔2007〕64号)要求,结合邵村排干渠流域水污染现状和污染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目前,向邵村排干渠石家庄市段内排水企业均在辛集市境内。邵村排干渠自辛集市区经大李庄铁路桥(该段称为辛深排干渠)汇入军齐排干渠并进入衡水市境内,流入邵村排干渠最后进入子牙河,在辛集市境内全长20公里,目前沿线主要排污企业有124家。其中118家(含两个制革工业区入区企业)排入辛集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日排水量约1.8万吨;辛集市污水处理厂日排水量约7.1万吨;新城工业园区有三家企业,经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邵村排干渠,日排水量约1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