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工作目标
(一)年内目标(2008年12月底前)
洨河出市断面COD浓度比上年下降30%。
(二)远期目标(2010年12月底前)
洨河出市断面COD浓度低于150mg/L。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共性任务
1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管理。市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局及鹿泉市、栾城县、赵县政府负责,加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按要求完成进水口、出水口COD自动监控装置安装工作,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对现有污水处理厂按照国家新的排放标准和省政府要求,6月底前出台达标改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2009年完成改造工作,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根据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及升级改造实际情况,按照项目类别,分别采取BOT或TOT+BOT形式进行市场运作,并邀请北京清华同方水务公司等实力比较雄厚的水务公司参与。已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08年底前全部改制为企业化运营。
2完善污染源档案,加大监管力度。市环保局及鹿泉市、栾城县、赵县政府负责,进一步强化“量化管理、点状监督、责任到位、公众参与”的管理模式,完善排污单位动态管理档案,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禁止排污单位无证或超总量排污;对故意虚报、瞒报或漏报、监管不到位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加大对重点排污单位、工业园区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及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保证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对产品没有市场、污染严重、没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于2008年5月底前全部予以关闭;对产品有市场、有一定发展前景、但污染严重的企业,于2008年5月底前全部责令停产治理,达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对产品有市场、有较好发展前景、污染较轻、但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于2008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治理工作,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于能够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环保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治污设施及在线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具体要求见附件)。
3严格执行入河水质标准。市环保局及鹿泉市、栾城县、赵县政府负责,对直接向洨河排污的现有企业,行业型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COD浓度大于200mg/L的,参考省控指标,2008年执行200mg/L标准,2010年执行150mg/L标准。
除城市污水处理厂外,原则上不再新设立企业入河排污口;工业企业确需设立的,必须事先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废水排放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
4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鹿泉市、栾城县、赵县政府要以开展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的污染企业整治工作为抓手,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淘汰规模小、污染重的落后生产能力。
5全面实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市环保局及鹿泉市、栾城县、赵县环保局负责,督导国家、省控重点污染源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在2008年6月底前,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行全天候、全自动监控。
(二)个性任务
1市环保局负责,对市区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提出停产治理或限期治理意见,报上级部门,并督促完成治理工作;加大对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确保桥东、桥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满足设计指标。
2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桥西污水处理厂2008年6月底前恢复日处理16万吨污水的设计处理能力;尽快启动桥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2009年底前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行。
3市建设局负责,在进水水质基本达到设计指标的基础上,保证桥东污水处理厂2008年底前通过验收,同时启动升级改造工作,到2009年底,完成升级改造任务;2008年6月底前完成供南郊电厂二级水工程的管网工程施工,2008年7月底前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做好桥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前期工作,2008年底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2009年开工建设,2010年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污水处理工程均要采取公开招标(或招商)形式确定合作伙伴,招标(或招商)工作中,要邀请清华同方水务公司等实力比较雄厚的水务公司参与。
4市园林局负责,抓紧实施西北水利防洪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按照新的排放标准要求,2008年底前完成土建工程建设,2009年底前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