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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十一)扎实推进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开展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质量年活动。落实劳动争议仲裁“四快”、便民措施和法律援助措施,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和仲裁庭硬件建设,在有条件的市、县开展劳动仲裁院试点工作,推进劳动仲裁庭标准化建设。搞好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开展工业园区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试点。
  (二十二)切实加强信访维稳工作。落实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落实劳动保障维稳工作预案,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探索建立维稳长效工作机制。
  (二十三)加强劳动保障普法宣传工作。以《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宣传为重点,创新普法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
  四、突出城乡统筹,继续做好农民工各项工作
  (二十四)切实维护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劳动保护权益。进一步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面建立企业欠薪报告制度,进一步扩大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范围,强化工资支付监控力度,着力解决农民工在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现实问题。
  (二十五)加快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步伐。按照 “围绕一个中心、签订两个合同、加强三项管理、建立四个对接机制、健全五项激励政策”的工作要求,建立适应市场规律、保障措施完善、就业环境优化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省内工业园区转移就业新机制。开展工业园区企业岗位对接活动,解决园区企业招工难问题。做好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出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统一使用培训券、统一定点授牌、统一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估的办法并组织实施。在今年底实现“两个合同、三个台帐”的全覆盖和省、市、县、乡四级就业信息网络互联互通。继续开展“春风行动”,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就业信息、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引导民办职介机构为农民工提供诚信服务。推进劳务输出示范县建设,继续组织开展劳务品牌推荐活动,推广服务、培训、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充分利用各种培训资源,组织农民工参加培训。
  (二十六)扩大农民工社会保险覆盖面。实施“平安计划”,基本实现全部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和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推进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和中央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做好“平安计划”三年实施评估工作。继续开展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行动,研究解决农民工参加不同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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